CDE杨志敏、谢松梅:药审多渠道促儿药研发,产品过评逐步放量!
                                                   时间:2021-08-25             

                

医药网8月25日讯 儿童用药问题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民生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近日,《医药经济报》记者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年来为了解决儿童用药研发难的问题,药品审评审批机构推出了一系列鼓励研发创新、提升审评效率、改进工作作风、保障药品安全的“组合拳”措施。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用于罕见病治疗的药物利司扑兰口服溶液用散于2021年上半年上市,获批用于治疗2月龄及以上患者的脊髓性肌萎缩症(SMA)。据药审中心化药临床二部副部长谢松梅介绍,为了推动利司扑兰口服溶液用散尽早在中国上市,给中国患者提供疗效明确,且较现有唯一脊髓鞘内注射给药更为安全方便的新机制口服治疗选择,药审中心与申报企业进行了多轮沟通交流。

 

  她表示:“通过临床研发早期沟通交流,我们建议原研企业尽早在中国开展临床试验,为药品审评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企业采纳我们的建议,在全球范围内开展的两项关键Ⅱ期临床试验中均纳入了一定比例的中国受试者。最终,我们基于全球和中国患者临床试验数据情况,在确保患者用药获益大于风险的基础上,给出了批准在中国上市的建议。这是一个基于监管鼓励倡导,中国加入全球早期同步研发,进而推动新机制药品在中国与全球同步注册上市,让中国罕见病患者第一时间获得有价值新药的案例。”

 

  发布鼓励研发清单

 

  儿童用药的研发和生产是世界性技术难题,这与儿童自身的病理生理特征和对用药安全性风险的承受能力有密切关系。

 

  药审中心化药临床一部部长杨志敏指出:“推动解决儿童用药问题,需要监管部门、临床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同向发力。”

 

  近年来,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支持下,我国已有多家儿童医疗机构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儿童用药研发技术平台,为我国儿童用药的创新研发提供了有力保障。杨志敏解释说,企业作为研发主体,是解决我国儿童用药难题的主体力量,药品审评部门与研发企业保持良好沟通,对于企业研发过程中的实际困难给予具体指导,对加快儿童用药研发进程至关重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44号文和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药审中心对临床急需、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儿童用药予以优先审评审批。

 

   “儿童优先、急需品种的审评有其特殊性,需要专业审评、业务管理、核查、检验、科学综合决策等各环节默契配合、高效互动。”谢松梅介绍,目前药审中心开通了儿童用药审评的绿色通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做到基于临床迫切需求和研究数据具体品种具体分析,不断理顺优先处理的流程和要求,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强服务。

 

  为提高品种审评效率,最大限度缩短审评时间,加速儿童药上市,药审中心还设立了“儿童用药”特殊标识,由项目管理人专人对接,督导审评进度,确保按时限推进。同时,加强早期介入,在企业的沟通、受理、审评等环节主动服务。

 

  数据显示,国家卫建委发布的三批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品种目录中,已有16个适用于儿童的临床急需境外新药批准上市。从2016年开始,药审中心还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工信部发布了三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第一批清单涉及32个品种、第二批清单涉及39个品种、第三批清单涉及34个品种,促进儿童适宜品种、剂型、规格的研发创新和申报审评。

 

  截至2021年6月30日,已有14个清单中品种完成技术审评获批上市,9个清单中品种的上市申请正在审评中,另有5个清单中品种已批准开展临床试验。

 

  完善审评标准体系

 

   “儿童药研发不同于一般药物,当下可以从几个方面着手。”杨志敏建议,第一,儿童药研发需要依据临床急需情况而定,主要集中在常见病和多发病领域,要严格明确药物的给药计量标准;第二,儿童药研发可以结合临床的实际情况,很多药物在临床已经应用很多年,也被临床指南和专家共识收纳,这些药物可以通过探索真实世界研究数据增补儿童适应症;第三,最难当属罕见病药物研发,这部分药物的研发工作要多参与国际合作。

 

  制定技术指导原则是规范药品研发、提高药品研究质量和效率的重要监管方式。加快完善儿童用药审评标准体系及评价方法建设,可以有效支持和引导科学有序研发,提高申报质量,提升儿童用药的研发活力,也为规范我国儿童用药研发及审评提供重要技术支持与评价依据。

 

  据了解,2020年以前,药审中心仅发布了3项儿童用药专项指导原则。2020年以后,药审中心加大了对儿童用药技术指导原则建设能力,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陆续发布了《儿童用药(化学药品)药学开发指导原则(试行)》《儿科用药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真实世界研究支持儿童用药物研发与审评的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等4项技术指导原则。同时,为推进儿童用药指导原则的国际化接轨水平,药审中心充分实施了《S11:支持儿科用药开发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以及《E11(R1):用于儿科人群的医学产品的药物临床研究》共2个ICH指导原则。

 

  今年,药审中心又将《儿童用化学药品改良型新药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化学药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说明书中儿童用药相关信息撰写的技术指导原则》《注意缺陷多动障碍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和《罕见病药物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共4项技术指导原则纳入年度计划。预计今年年底,儿童用药相关指导原则将累计发布13项。

 

  另外,为规范已上市药品说明书中儿童用药信息规范化增补工作,药审中心充分利用儿童医疗机构数据资源,采用真实世界研究方法,遵循审评技术标准,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先后审评筛选出两批建议修订说明书的品种清单和具体修订内容。目前,第一批修订名单已经发布,第二批、第三批也将陆续对外发布。


友情链接Good fri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