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疗机构需2个月内完成新版基药目录调整
                                                   时间:2026-08-25             

                

8 月 20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做好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 2026 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地执行工作。文件明确,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新版目录实施后两个月内完成机构用药供应目录更新调整,落实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2026 年 7 月 9 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 版)》正式公布,将于 9 月 1 日起实施,目录共计收录 794 种药品,较 2018 版实现明显扩容。基本药物目录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核心载体,也是医疗机构药品配备和临床用药的法定依据。随着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迁以及医药产业技术迭代,新版目录针对性优化药品清单,更好匹配当下临床诊疗需求,补齐群众基础用药保障短板。

  明确机构目录调整时限,强化医联体用药统筹管理

  通知划定硬性时间节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需在新版目录实施后两个月内完成用药供应目录更新,细化至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落实优先配备基本药物的要求。

  地方卫健部门需要指导医疗机构完善用药目录评估机制,优化用药结构,打通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紧密型医联体要落实统一用药目录管理,扩充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方便群众就近购药;医联体用药目录执行动态调整,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同时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细化考核与临床管理,推动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

  在考核指标层面,各省份结合药品使用监测数据,设定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品种占比、使用量占比、金额占比、处方占比等指标,并推动指标逐年提升。

  医疗机构内部将设置科室层面使用考核指标,在医院信息系统对基本药物增加标识,提示优先选用;把基本药物合理使用作为处方审核、处方点评重点。临床诊疗过程中,在疗效能够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同类药品应当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

  同时深化药品使用监测与临床综合评价,依托临床真实世界数据,围绕有效性、安全性、经济性、创新性开展评价,将评价结果用于目录遴选、临床用药规范制定、不良反应防控,促进用药精准合理,提升药学服务水平。

  纳入绩效评估,民族地区可按规定增补民族药

  通知提出,将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纳入医改考核与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评估,建立结果通报机制,评估结果与基层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拨付直接挂钩。

  少数民族地区可以省级为单位按需增补民族药,严格执行增补流程、严控品种数量,遴选结果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

  行业观点:基药制度由目录遴选转向刚性使用阶段

  奥优国际董事长张玥分析,本次通知是 2026 版基药目录关键配套文件,代表国内基本药物制度从 “目录遴选” 迈入 “刚性使用” 阶段,将基本药物由推荐清单转化为公立医院用药硬约束。

  纳入新版基药目录的品种将获得全国公立医院优先准入优势,新增品种具备放量空间;未进入目录的辅助用药、同质化仿制药,在公立医疗机构市场空间将持续压缩,倒逼药企聚焦临床价值突出的刚需药品

  数据显示,当前基药目录内药品使用量已占到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总量的 71%,临床应用覆盖面广。

  新版目录重点倾斜慢病、创新药与儿童用药

  新版目录重点覆盖常见病、高发病率慢性病,化学药及生物制品新增 68 个品种,包含糖尿病用药 5 种、高血压用药 4 种、慢阻肺用药 7 种、消化道疾病用药 8 种。

  目录纳入 16 款创新药,其中国产 Ⅰ 类新药 4 种。儿童用药保障力度加大,新增 31 个儿童适宜品种,含 5 个儿童专用药;具备儿童用法用量的品种达到 317 种,适配儿童的剂型规格增至 905 个,重点增补颗粒剂、口服溶液、混悬剂等儿童友好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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