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居家吃药!全国首个家庭药师服务标准8月20日江苏实施
                                                   时间:2026-08-06             

                

江苏省地方标准《家庭药师居家药学服务规范》(DB32/T5409—2026) 将于 8 月 20 日落地实施。该标准于 7 月 20 日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是国内首部聚焦家庭药师居家药学服务的省级地方标准,补齐了该领域标准化建设短板。

  标准主要起草人、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主任药师黄富宏介绍,新规落地后,家庭药师居家药学服务实现全流程有据可依,涵盖服务内容、工作要求、效果评价、考核机制等多个维度,推动行业由传统 “经验服务” 转向标准化 “规范服务”。

  人口老龄化持续加深背景下,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多病共存老年群体规模不断扩大,多重用药现象普遍,用药风险凸显。家庭药师上门开展个性化药学指导,是保障群众居家用药安全的重要手段,但长期以来国内缺少统一执行准则,本次标准出台将有效破解这一难题。

  多方联合起草 搭建全链条标准化体系

  此项标准由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牵头编制,联合南京医科大学、南京鼓楼医院、中国药科大学等多家医疗机构与高校共同起草,由江苏省卫健委提出并推动落地。文件搭建起完整规范框架,覆盖基本准入条件、服务人群界定、服务实施细则、投诉处置、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等全流程内容。

  标准清晰划定软硬件准入门槛:在人员资质上,家庭药师需拥有药学相关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药师及以上职称或执业药师证书;同时具备不少于 1 年临床药学工作经验,或是 3 年以上药学服务经验,并且完成专项培训、考核合格。

  硬件层面,相关机构需要配备电脑、血压计、血糖仪等基础设备,以及胰岛素笔、吸入装置等药学教学工具。鼓励医疗机构设立家庭药师工作室,选址可布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机构、党群服务中心,打造稳定服务阵地。

  划定重点服务人群 明确居家药学服务清单

  标准锁定重点服务对象,主要包含慢性病长期服药人群、同时服用 5 种及以上药品或长期使用高警示药品患者、用药依从性较差人群、疗效不佳以及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患者。

  标准化服务内容包含五大板块:药物治疗管理、用药咨询指导、健康科普宣教、家庭药箱规范化管理、建立个人用药档案。其中药物治疗管理作为核心业务,要求药师梳理个人用药清单、甄别药品不良事件、筛查药物相互作用、评估患者用药依从性。

  同时标准规范完整服务流程:上门服务实行预约制,药师上门需主动出示证件、佩戴统一标识;服务结束后,由患者或监护人签字确认。若发现存在处方优化空间,药师不能直接调整用药,需要先与家庭医生沟通,书面提出调整建议,由家庭医生完成处方变更。此外,机制层面要求建立常态化质量评价渠道与投诉处理机制,持续优化服务水平。

  依托本地实践基础 为全国行业发展提供借鉴

  江苏在家庭药师上门药学服务领域拥有多年试点经验。早在 2019 年,扬州率先启动家庭药师试点,全市累计建成 71 家家庭药师工作室,将药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截至 2025 年底,仅高邮一地就开展用药科普超 3 万人次,居家药学服务覆盖 9060 户家庭,惠及 40867 名慢性病患者。

  黄富宏表示,标准正式实施后,将进一步筑牢居家慢性病患者用药安全防线。一方面可以为各地开展同类服务提供成熟范本,另一方面也能够为居家药学服务收费纳入医保政策落地提供标准支撑。未来待实践经验成熟,有望推动地方标准升级,向更高层级国家标准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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