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医保医用设备(成像类)编码规则和方法
                                                   时间:2026-05-12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医保医用设备(成像类)编码规则和方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为加强成像类医用设备医保规范化管理,健全完善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体系,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医保医用设备(成像类)编码规则和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6年5月6日

  (主动公开)

 

医保医用设备(成像类)编码规则和方法

 

  医保医用设备(成像类)代码分5个部分共19位,通过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按特定顺序排列表示。其中第1部分是医用设备标识码,第2部分是分类码,第3部分是设备特征码,第4部分是规格型号码,第5部分是企业码。医保医用设备(成像类)代码结构见下图。

图医保医用(成像类)设备代码结构

 

  第1部分:医用设备标识码,使用2位大写英文字母“CS”表示。

  第2部分:分类码,使用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分类码分为三层,第一层表示功能类别,使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06表示医用设备(成像类);第二层表示技术原理,使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三层表示用途品名,使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3部分:设备特征码,使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根据设备使用部位、结构特点等特征赋予的代码。

  第4部分:规格型号码,使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为同一种设备不同规格型号赋予的流水码。

  第5部分:企业码,使用5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根据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为企业赋予的唯一流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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