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发文:释放村医队伍改革8大信号
                                                   时间:2020-07-16             

                

  医药网7月16日讯 又一地卫健委落实国家政策,明确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村医!今后村医地位、待遇、养老迎来新变化。

 

  涉及基层医疗卫生改革的政策都离不开一个关键词——村医,村医这支历经几十年风雨洗礼的队伍,2020年后将如何走?相信每位乡村医生都想知道答案。

 

  从今年国家到地方下发的文件明显能够感受到,2020关于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政策都是在以往的基础上更加合理化、精细化。简单概括成8个字,即为“温故知新,布局未来”。

 

  或许可以从近日湖北省卫健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找到关于未来村医队伍建设的答案。

 

  《通知》从编制、公卫经费、上升通道、诊疗费、养老保险、招聘门槛、一体化管理、职称评审八大方面释放强有力信号!

 

  信号一:为乡村医生提供入编“绿色通道”

 

  《通知》提出,各地要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编需求, 鼓励在县域内核定乡镇卫生院编制、岗位总量,并实行联合设岗。

 

  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内,根据服务对象规模和地域范围等实际,统筹调配各乡镇卫生院编制岗位。

 

  信号二:明确村医承担40%公卫任务,年初预拨70%经费

 

  各地按照村卫生室服务人口和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于每年3月底前将预估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70%进行预拨,年底考核后结算。

 

  另外,考虑到村医收入水平和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通知》要求各地加快考核进度,根据村卫生室实际完成的任务量和质量据实结算2019年度补助资金。

 

  信号三:优先聘用村医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乡村医生。

 

  鼓励各地制定具体办法,对长期在村卫生室工作,且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等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信号四:村医诊疗费调整8元、医保支付7

 

  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的一般诊疗费分别调整至13元、8元,医保基金支付分别为9元、7元。

 

  信号五:进一步提高财政补助水平,全面覆盖村医养老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落实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财政补助政策和到龄离岗乡村医生的生活补助政策,进一步提高财政补助水平。

 

  尚未制定相关政策的县(市、区)要在年内出台具体政策明确补助标准,落实补助经费。这一举措,能让村医能顺利到龄离岗,加快村医队伍职业化进程。

 

  信号六:扩大基层人才招聘时间段,招满为止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统一招聘笔试平台,统筹招聘,笔试成绩当年有效。

 

  同时,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招聘结束后尚有岗位空缺的,可面向参加了笔试的未聘考生进行二次志愿征集, 并实行“一次发布、全年有效、招满为止”。

 

  信号七:农村医学定向生履约受更严监管

 

  为让培养出的适宜人才尽可能多的到村卫生室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培养与使用档案,加强履约管理,将履约情况纳入个人诚信档案,形成培养、使用、履约管理闭环。

 

  信号八:提高基层医生收入水平和高级专业岗位比例

 

  一是,大力推广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控制标准逐步提高到10%。

 

  二是,搞活基层绩效分配机制,落实“两个允许”, 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给予其充分的分配自主权,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提高医务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的收入水平。

 

  三是,通过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且不纳入绩效总量的方式,为基层吸引副高级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

 

  多年来,从国家到地方已经探索出了一条基层医疗卫生改革的可行之路,其中在乡村医生队伍可持续化发展方面一再细化,在今年更是出台《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用法律保障村医权益。

 

  总体来说,未来这支队伍将会朝着高质量的方向发展,现在最重要也是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是要加速到县、乡两级政策落地的时间及打通部门壁垒,勿让利好政策成为空中楼阁。

     (以上信息来源于医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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