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进口便利化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实施以来,我省药品进口通关顺畅。截至目前,共备案进口药品290单,进口药品品种55个,进口药品货值金额约4534万美元。与《规定》未落地前相比,进口药品通关量月均增长39%,药品货值月均增长35%。
2021年12月,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海南省人民政府等六单位印发《关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放宽部分进出口货物管理措施的通知》,在海南自贸港试点放宽部分进出口货物管理措施。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按海南省人大立法计划,海南省药监局、海口海关作为自贸港药品进口便利化立法的联合起草单位,运用海南自贸港立法权,对进口药品通关进行小切口立法。
2022年9月29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进口便利化若干规定》。这是我省在药品监管领域第一次运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条款进行变通。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取消药品进口通关单的省份,意义非凡。
根据《规定》,部分药品在海南省药品进口口岸进口时,无须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海关在办理报关验放手续时,无须核验进口药品通关单。企业在单一窗口提交通关备案,由政务中心办理人员审核备案内容及药品注册证正本,用时1个工作日。备案通过后,企业即可等待货物到港口后向海关报关申请操作,办理流程顺畅。《规定》制定优化通关便利措施的同时,也对进口药品的企业及药品质量安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切实加强了进口药品风险管理,有效保证进口药品质量安全和可追溯。
为加速落实药品进口便利化若干规定,海南省药监局多措并举,促进药品进口通关便利。一是持续做好政策宣贯。充分利用省药监局公众号平台推出《全国首例!海南对进口药品便利化立法》《海南对进口药品便利化立法首单业务顺利落地——2022年海南省药监局推动药品进口便利化立法概述》等系列宣传,并以“视频+图文”的方式对立法工作进行及时解读。同时,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海南日报、海南新闻联播等主流央媒、省媒广泛报道,最大程度将信息传导给企业,强化了推动政策顺利实施的宣传基础。二是今年再度召开药品进口便利化政策实施座谈会。省药监局、海口海关与进口药品企业进行面对面交流,针对性解决企业提出的问题,并在会后继续指导帮助企业知晓政策、用好政策。三是对于个别企业需要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凭证的诉求,督促口岸局协助提供,指导口岸局通过提前沟通、预约申报等方式,为进口药品企业备案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此外,联合药品进口企业,共同向省外下游客户多渠道解读自贸港药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政策,推动政策在外省顺利实施。
《规定》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进口便利化水平、开创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药品进口企业申报进口药品备案和通关将更加便捷,药品进口的时效将进一步缩短,让人民群众共享进口药品领域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红利。下一步,海南省药监局将继续提升进口药品通关备案效能,以最优服务便利企业。
供稿:药品流通处
撰稿:祝贺
审改:金迪 许明哲
(以上信息来源于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