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正制定若干措施加快“互联网+”医保支付政策落地
                                                   时间:2021-07-27             

                

医药网7月27日讯 日前,国家医保局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235号建议的答复中强调,正在制定“互联网+”医疗服务补充协议范本,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落地。在有条件的统筹地区,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复诊处方流转和“互联网+”医疗服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同时,2021年底基本建成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或将与人社、卫生健康、公安、税务部门、医院、药店、银行、商业保险公司等外部机构实现数据对接。

 

  随着“互联网+医保”政策加速放开,药品线上市场在高速增长态势下,或将迎来进一步爆发,线上、线下医药市场也将加速重构。

 

  推进“互联网+”复诊处方流转

 

  2021年底基本建成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去年疫情期间,国家医保局和国家卫健委出台了《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医保服务。

 

  同时,为推动优质医疗资源跨区域流动、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国家医保局相继印发了《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

 

  对于下步工作,国家医保局表示,为适应互联网诊疗的发展要求,规范“互联网+”医疗医保支付,下一步将进一步明确完善互联网诊疗纳入定点协议管理的形式、医保结算流程、监管措施等具体内容,助推“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

 

  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制定“互联网+”医疗服务补充协议范本,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落地落实。同时,在有条件的统筹地区,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复诊处方流转和“互联网+”医疗服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信息和处方多跑路,患者少跑腿”。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协同国家卫健委等相关部门,逐步拓展在线支付功能,推进“一站式”结算,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为了满足新时期群众的医疗保障需求,国家医保局正在全力建设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预计2021年底基本建成。据了解,平台设计和开发了与人社、卫生健康、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医院药店、银行、商业保险公司等有关外部机构的数据接口。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指导地方加快推进平台落地应用。二是按照数据安全管理要求,在确保参保人数据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持续探索开展与卫生健康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三是继续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扩大应用场景,优化使用功能,并加强部门间协调,优化医保电子凭证与电子健康卡等电子卡码的合作模式。

 

   “互联网+医保”政策多地开花

 

  药品线上市场迎爆发式增长

 

  今年以来,“互联网+医保”政策进一步加速落地。除了上述工作计划安排,7月1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明确,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按照线上线下公平的原则和医保支付政策,根据服务特点完善协议管理、结算流程,积极探索信息共享,实现处方流转、在线支付结算、送药上门一体化服务。

 

  事实上,一些地区也正在加速“互联网+医保”政策落地,金华、广州、杭州、武汉相继探索实行“医保在线支付网上购药”。据了解,自今年3月金华在浙江省率先开通“网订店送”医保结算后,金华医保参保人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饿了么、淘宝下订单,网上购药用医保付费。目前,全市共有107家定点药店开通了这项功能,“网订店送”医保支付范围已覆盖所有县市。

 

  今年6月,广州市医保局发文,试行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购买非处方药医保个人账户互联网支付。6月中旬,杭州市医保局表示,通过与阿里健康的合作,杭州市网上购药医保在线支付试点项目已经正式上线,杭州参保人员可享受“网上下单买药、医保线上支付、快递配送到家”的便捷购药服务。试点期间,杭州市参保人员可用本人医保历年账户余额,在网上购买自费OTC药品。

 

  6月17日,武汉市推出全国首个打通互联网医院+零售终端在线医保支付的医疗健康服务平台——“您健康”。武汉市医保局已批准首批1000家医保定点药店入驻平台并陆续开通线上医保支付,益丰大药房、老百姓大药房、昌盛大药房等零售药店品牌均已完成入驻。

 

  随着医保在线支付逐步放开和药品网购普及,线上药品零售发展势头迅猛,线上线下药品市场加速重构。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以下简称“南方所”)根据数据分析,线上电商平台的医药销售额异军突起,仅天猫、京东平台,200多家药店销售数据显示,今年1-5月线上处方药销售额56.6亿元,同比增长274.8%,线上OTC销售额为49.7亿元,同比增长19.3%。

 

  南方所指出,2020年中国药品线上销售额为1593亿元,成为继医院、实体药店、基层医疗机构之后的第四大医药销售终端,预计2021年,第四终端的规模将超过2200亿元,同比增长超过40%。

 

  业内认为,随着第四终端高歌猛进,对传统渠道造成了不小冲击,带来药品购买方式、配送方式、营销模式的变革。对医疗机构终端来说,处方外流理想化下,电子处方将流向第四终端,将对医院渠道带来颠覆性改变。对实体药店来讲,预计药店数量会进一步整合。同时,国家管理部门正抓紧研究修改完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随着网售处方药“开闸”,医药市场将进一步加速从线下向线上转移,线上市场规模将迎来大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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