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违规医疗广告、网络售药等行为被点名!
                                                   时间:2021-03-16             

                

  医药网3月16日讯 又是一年3•15,所有消费者的目光再次锁定在这个特殊的日子。

 

  今晚8点,2021年央视3•15晚会如约举行。晚会主题为“提振消费从心开始”,首次使用智能虚拟现实制作技术全方位展示了案例细节。在这个更为可视化的展示中,互联网医疗广告在国家高压打击食品、药品虚假广告的大背景下,通过自述式广告内容、竞价排名等手段导流推荐专家及药品等乱象行为被点名。

 

  综合近日不少省市区市场监管部门陆续公布的消费者维权经典案例来看,均希望通过诚信的力量稳步提高消费能力,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维权热点1

 

  违规网售药品、互联网医疗广告泛滥

 

  近年,网售药品的话题一直是医药热搜榜的NO.1。国家层面给予了高度重视,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只有具备资质的企业方可展示处方药信息,且疫苗等7类药品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同时,强调第三方平台应建立检查制度,对发布的药品信息进行检查,对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主动制止,涉及药品质量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然而,随着医药电商产业迅猛发展,也出现了部分无资质主体违法售药、违规销售处方药、配送环节有隐患等新问题。3月上旬,有单位选取17家网上药店和117种禁售或高风险处方药进行集中购买测试调查,发现一些网上药店不仅存在销售精神药品等网络禁售药品的违法行为,还存在电子处方不规范、促销处方药等现象。据该单位调查,某第三方平台可轻松开得超过7天用量的局部麻醉药利多卡因气雾剂,全程没有任何人工问诊过程。不少网上药店还推出了花样繁多的促销优惠政策。在各地公布的经典案例中,违规线上宣传、销售药品的行为最受关注。

 

  在央视3•15晚会上,5年前就引起社会关注的互联网广告搜索引擎竞价排名问题,今年又再次被点名。这个互联网领域屡禁不止,打着擦边球的行为,通过在公立医院名称中间加空格,搜索的就都是其他医疗、药品的广告,违规手段层出不穷。

 

  2020年3月16日,长春市市场监管局绿园分局接到举报,称某医药公司在网上发布处方药药品广告并销售处方药。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11月4日通过网络商城平台,自行上传药品信息说明等材料,擅自销售处方药。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3万元。

 

  维权热点2

 

  销售过期药品

 

  从各省市区市场监督部门公布的维权典型案例看,销售过期药品是各地药品经营中另一较为普遍的现象。

 

  2020年6月29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南关区某口腔诊所使用过期药品。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确有已使用及尚未使用的过期药品,且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来源,其行为构成了使用过期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药品管理法》等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产品并处罚款10万元。

 

  而在西安,消费者反映2020年2月在西安市蓝田县蓝新路昌辉堂医药蓝田县第六分店购买的快力枸橼酸莫沙必利片药品过期,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第一百一十七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维权热点3

 

  销售假冒劣质口罩

 

  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深度影响全球,有关防疫物质、产品也成为各地消费维权的重点之一。2020年2月,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一宗投诉:辖区内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一家分店涉嫌销售假冒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经专业对比,执法人员认定这家医药连锁销售的口罩为假冒产品。该连锁公司顶风作案,销售假冒劣质口罩,相关部门决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0元和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而在海口,2020年2月8日,市民在某药店购买口罩时,该药店要求必须在店内购买满50元的药品才能购买口罩,该市民共在该店购买2盒药品、1盒椰王烟和3个口罩,觉不合理要求退款并举报该药店捆绑销售。该药店在经营口罩时强制搭售药品和未明码标价经营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维权热点4

 

  违规经营、非法挂证

 

  在2020年广东省药械化典型案件中,揭阳市黄某昭未经许可擅自开展药品经营活动案引起关注。2020年5月29日,揭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多部门对揭阳市榕城区下围工业区东昇模具学校后面二楼进行检查,发现该地点负责人黄某昭正在经营药品,但无法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现场查获“头孢拉定胶囊”等药品和销售单据。经核实,当事人共购进、销售药品超过1000万元,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药品批发活动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目前,黄某昭等3人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3年至6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2019年6月11日,泉州市石狮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康汇药业贸易有限公司石狮康保分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药师“挂证”行为。石狮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吊销该分店《药品经营许可证》,五年内不受理当事人关于该店的申请,并处1万元罚款。

 

  维权热点5

 

  非法添加

 

  2019年6月,梧州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举报,市内部分凉茶店声称所售凉茶对感冒治疗效果很好,怀疑添加了西药成分。梧州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用4个月时间,对全市100多家凉茶店开展拉网式走访和摸排,通过抽检样品,从6家凉茶店的样品中检出马来酸氯苯那敏、氨基比林等9种西药成分,从江某某、周某某等6名当事人家中搜出咳特灵等西药。《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中禁止添加药品。目前,涉案6人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支付民事赔偿金3.5万~64万元不等。


(以上信息来源于医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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